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渝民申2393号
更新时间:2023-12-03 浏览次数:2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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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裁判摘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在当事人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时,二审合议庭可以不开庭审理,故二审法院对本案采取询问当事人方式审查不违反法律规定,同时,法律亦没有规定询问当事人必须由合议庭成员出庭,二审法院由本案的法官助理主持进行询问亦并无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