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最高法民申3145号 更新时间:2023-12-05 浏览次数:20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裁判要旨】生效判决作出时间在审判人员被逮捕之后,案件生效判决与该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不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不属于审判人员违法犯罪再审事由。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笔记】据以作出裁判的法律文书和公证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是否属于法定再审事由? 下一篇: 【笔记】鉴定费负担能否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