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京73民终372号
更新时间:2023-12-17 浏览次数:2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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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摘要】根据已查明的事实,陈××享有涉案作品著作权,有权提起本案诉讼。上海联家超市在其微博账号使用涉案作品作为博文配图,未给陈××署名,其行为侵犯了陈××对涉案作品享有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的侵权责任。一审法院的相关认定正确,本院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