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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工程总承包如何确定依法必须招标范围咨询的答复

更新时间:2023-12-28   浏览次数:75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16关于对工程总承包如何确定依法必须招标范围咨询的答复
答复:《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规定,对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以下简称“16号令”)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发包人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发包的,总承包中施工、货物、服务等各部分的估算价中,只要有一项达到16号令第五条规定相应标准,即施工部分估算价达到400万元以上,或者货物部分达到200万元以上,或者服务部分达到100万元以上,则应当招标。

文章摘要2:

【注解】承包中施工、货物、服务等各部分的估算价中,只要有一项达到16号令第五条规定相应标准,即施工部分估算价达到400万元以上,或者货物部分达到200万元以上,或者服务部分达到100万元以上,则应当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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