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实务操作105问》 |债务人财产均为抵押财产,管理人与抵押权人对管理人报酬不能协商一致,按现行法规定所确认管理人报酬数额过低,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24-02-02 浏览次数:33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回答】债务人财产均为抵押财产,管理人对担保物的维护、变现、交付等管理工作付出合理劳动的,有权向担保权人收取适当的报酬。如果管理人与抵押权人就管理人报酬协商不成,应当由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担保物的价值、性质、管理人对担保物管理所付出的时间和精力等事项,要求担保物权人承担相应的管理人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