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经典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最高法执复92号

更新时间:2024-02-10   浏览次数:30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裁判摘要】执行复议应当围绕异议裁定所审查的请求进行审查,复议请求与异议请求不一致,属于新的主张,不予审查——在民事诉讼执行程序中,当事人基于一定事实和法律提出相应诉求,人民法院应按照“不告不理”原则,围绕请求权基础予以审查,如在程序中提出不同诉求,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本案重点审查的问题是:复议申请人张x的复议请求与异议请求不一致应当如何处理。复议申请人张x在本案执行阶段以“诉求书”的形式向江苏高院请求将其1044340元购房款纳入拍卖费用给予其优先受偿。而江苏高院就其主张以异议案件进行审查后认定其为不适格利害关系人进而驳回异议申请后,其提出“暂停拍卖复议申请人购买的重庆杨家坪金鹰女人街x-xx号商铺;如若必须拍卖时,请求分零拍卖或分批次变价拍卖并赋予复议申请人优先购买权”的请求。该复议请求与江苏高院在异议程序中审查的请求不一致,属于新的主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参照该规定精神,执行复议应当围绕异议裁定所审查的请求进行审查。如果张x认为执行异议裁定上述认定错误,要求对其异议请求予以审查,则本院应当依复议程序就相关问题予以审查。但本案复议请求并非江苏高院(2020)苏执异11号案审查的请求,亦非针对该执行裁定所确定的结果提出,对方当事人对其所提新的请求亦不予认可,故张x就其所提新的请求应另行主张。综上,复议申请人张x提出与异议程序中审查的请求完全不同,本院不予审查。

文章摘要2:

标签

暂无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