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经典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最高法民申288号

更新时间:2024-02-26   浏览次数:27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裁判摘要】本案二审法院已考虑了争议财产的析产问题,该院作出的(2018)冀民终459号民事裁定书中已载明“本案应当对诉争房产进行析产”,但目前赵××并未就争议房产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杨××代位提起析产诉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的规定,本案一、二审判决均不支持赵××对争议财产提出的排除强制执行申请,并无不当。依据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冀06民初98号民事判决书的认定,对于李××所负债务,可以通过执行案涉房产中李××所享有份额以清偿债务,故本案不停止执行并不必然损害赵××的民事权益。

文章摘要2:

标签

暂无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