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物证、书证?
更新时间:2016-11-05 浏览次数:198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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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物证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痕迹。书证是指以记载内容、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包括书面物证和其他物质材料的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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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证概念 回目录
物证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痕迹。
物证特征 回目录
1.物证是以本身的外部特征、存在位置、物质属性等来证明案件事实;
2.物证的相对稳定性;
3.物证的不可替代性;
4.物证的整体被动性;
5.物证不能单独反映犯罪事实是否确实存在以及犯罪人是谁。
物证范围(种类) 回目录
1.犯罪使用工具;
2.犯罪遗留下的物质痕迹;
3.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物;
4.犯罪现场留下的物品;
5.其他可以用来发现犯罪行为、查获犯罪人的存在物。
物证证明力 回目录
1.凡是具有一定固定形状的证物:以其外部特征同案件事实关联性来发挥证明作用。
2.没有一定固定形式的证物:以其物质材料特殊属性同案件事实的关联性来发挥证明作用。
3.物证的照片、录像只有经过与原物核对无误或经过鉴定证明真实,才具有与原物同等的证明力。
书证概念 回目录
书证是指以记载内容、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包括书面物证和其他物质材料的书证。
书证特征 回目录
书证以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
1.书证表现形式和制作方法多样化:
A.文字记载;
B.符号;
C.数字、图画、印章;
D.其他方法。
2.书证所记载内容和反映的思想:
A.必须同案件相关联;
B.可供人们认识、了解。
书证证明力 回目录
1.条件:
A.书证所表达的思想内容和意思必须同案件事实有关系,且可以被人所认识;
B.书证有明确的制作者。
2.书证的副本、复制件、视听资料的复制件只有经过与原件核对无误或经过鉴定证明真实,才具有与原件同等的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