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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请求支付法律服务代理合同约定报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更新时间:2016-06-16   浏览次数:3516 次 标签: 公民代理

文章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的公民个人与他人签订的有偿法律服务合同,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对于受托人为提供代理法律服务实际发生的差旅等合法费用,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支持。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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