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法律专题文章   

论虚假验资的民事责任 ——兼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验资责任的五个司法解释

更新时间:2015-01-14   浏览次数:5910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当债务人、债务人的出资人不能清偿债务时,债务人的虚假验资人对债权人承担虚假验资民事责任。虚假验资民事责任的构成以虚假验资行为、债务人或其出资人不能清偿债务、验资人过错、虚假验资行为与债权人信赖利益损失有因果关系为要件。虚假验资民事责任的赔偿范围以虚假验资额为限,并应酌情考虑债权人信赖利益的损失。

  最高法院关于虚假验资民事责任曾先后出台五个司法解释,其中法(2002)21号通知将金融验资机构承担的风险转嫁给债权人。通知主要内容为:一、出资人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但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不实、虚

文章摘要2:

标签

暂无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