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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2010)甬奉江商初字第5号

更新时间:2023-06-30   浏览次数:2948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问题提示】手机短信能否作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的证据使用?
【要点提示】在民间借贷案件中,手机短信作为电子证据能够在纠纷中使用,以证明当事人之间借贷关系的存在。
【案例索引】一审: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2010)甬奉江商初字第5号(201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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