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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

更新时间:2015-11-10   浏览次数:3298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近年来,在商品房买卖实践中,因购房人与商品房开发商对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理解不一而在房屋交付环节上引发纠纷的情形逐渐增多。具体分析来看,房屋交付环节上出现的纠纷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开发商通知交房时,因买受人对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的理解与开发商不一致,认为该房屋未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而拒绝受领引发纠纷;二是买受人接受房屋后认为房屋不符合交付使用条件而主张开发商违约,要求给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在审判实践中,各地法院对涉及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甚一致,从而导致处理意见和结果也不尽相同,有的甚至是同案不同判,增加了此类纠纷的审理难度。因此,有必要厘清现行法律法规对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的规定,并尽快统一对涉及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准确认定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依法维护购房人和商品房开发商合法权益,维护房屋交易安全与稳定。为此,笔者将从一则案例出发,分析实践中对此的一般约定,厘清现行法律规定,并结合自身理解与思考,提出一点浅见,希望能抛砖引玉,共同促进此类纠纷的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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