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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2)民二抗字第3号

更新时间:2019-06-20   浏览次数:5772 次 标签: 一般保证 破产 先诉抗辩权

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2)民二抗字第3号
【提示】债务人在诉讼期间已被宣告破产,且偿债率为零的,保证人依法不再享有先诉抗辩权,应承担赔偿责任。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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