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经典案例   

(2007)高民初字第773号;(2008)民二终字第62号

更新时间:2023-07-03   浏览次数:6602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民商事诉讼中涉及刑事犯罪的法律后果及处理
【裁判要旨】担任法人之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以该法人的名义,采取欺诈手段与他人订立民事合同,从中获取的财产被该法人占有,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是该自然人涉嫌合同诈骗犯罪,同时该法人与他人之间因合同被撤销而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的规定,将自然人涉嫌犯罪部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继续审理民事纠纷部分。
【案号】(2007)高民初字第773号;(2008)民二终字第62号

文章摘要2:

标签

暂无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