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经典案例   

夏方诉林辉、古建筑分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更新时间:2019-06-23   浏览次数:3018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分公司的诉讼地位及其责任承担——夏方诉林辉、古建筑分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裁判要旨】
①对于分公司已不存在,或关闭、或撤销的情况:应以总公司为被告,原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有较强的偿付能力的:应只以分公司为被告,民事责任由分公司承担;
③对于分公司存续但其偿付能力较差或没有偿付能力的情况:原告可以分公司和总公司为共同被告或只以总公司为被告。

文章摘要2:

目录

标签

暂无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