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吴少晖不服选民资格处理决定案 更新时间:2016-07-05 浏览次数:1807 次 标签: 选民资格 文章摘要: 【裁判要旨】村民进行选民登记后,对村民委员会候选人也有提名权。但是,对其他选民提名的候选人,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要求取消、调整或者变更。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审判监督规定 下一篇: 郭勇成诉苏岗居委会选民资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