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天都木制品公司诉王××在被免去职务后拒不交出公司印章要求交出案 更新时间:2023-06-07 浏览次数:5652 次 标签: 先予执行 文章摘要: 【提示】本案能否先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原、被告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责令被告交出印章,将严重影响原告的生产经营活动,故应支持原告的请求。 文章摘要2: 目录 1案情 2审判 3评析 上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2)民二终字第230号(1) 下一篇: 张XX诉甲公司印章证照持有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