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4)朝民初字第15966号
更新时间:2022-08-18 浏览次数:299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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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张某某诉于某等股东代表诉讼案(股东代表诉讼)
【案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4)朝民初字第15966号
【提示】股东原因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的侵权责任。
【裁判规则】股东擅自取走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等印章和营业直至等证照,以及支票、支出凭单等财务单据,导致公司的经营活动无法正常开展的,构成侵权。
【案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4)朝民初字第15966号
【提示】股东原因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的侵权责任。
【裁判规则】股东擅自取走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等印章和营业直至等证照,以及支票、支出凭单等财务单据,导致公司的经营活动无法正常开展的,构成侵权。
文章摘要2:
【权威收录】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05年民事审判案例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