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渝二中民终字第1371号
更新时间:2019-03-10 浏览次数:405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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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渝二中民终字第1371号
【裁判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梁农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收取张晓南投资款11万元未经股东会决议,其增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属无效。
【裁判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梁农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收取张晓南投资款11万元未经股东会决议,其增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