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本案股东增资行为履行地是公司住所地 更新时间:2016-06-11 浏览次数:3363 次 标签: 合同履行地 增资履行地 文章摘要: 【提示】股东增资行为的履行地是公司住所地。 文章摘要2: 目录 1一、案情简介 2二、裁决结果 3三、评析 上一篇: 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2004)东民二初字第325号;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通中民二终字第0007号 下一篇: 论企业法人开办人注资不实的法律责任机制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