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地域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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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回目录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管辖协议地法院管辖(优先管辖)→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回目录
一、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恒定有管辖权)。
二、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1.合同实际履行的: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
A.当事人双方有一方住所地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B.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合同履行情况 | 管辖确定 | 管辖地 | |
(1)合同实际履行的 |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 ①被告住所地 ②合同履行地 | |
(2)合同没有实际履行 | A.当事人双方有一方住所地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 | ||
B.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 | 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 被告住所地 |
三、担保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担保法解释》第129条第1款):
1.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
2.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合同发生纠纷,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应当由担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应理解为法定管辖,不排除担保合同的协议管辖约定)。
3.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选择管辖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
协议管辖 回目录
合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
一、适用条件:
1.适用案件范围:合同纠纷案件、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
2.书面协议选择管辖法院。
二、选择管辖法院范围:
1.被告住所地;
2.合同履行地;
3.合同签订地;
4.原告住所地;
5.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
三、协议管辖禁止:
1.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的规定;
2.不得违反专属管辖的规定。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①被告住所地恒定有管辖权;
②实际履行的合同,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
③没有实际履行的合同,只有合同约定有履行地且该约定履行地为当事人一方住所所在地时,合同履行地才有管辖权。
④合同履行地没有管辖权情形:
A.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且没有实际履行的合同;
B.约定合同履行地但约定履行地不在当事人住所地且没有实际履行合同。
⑤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与保证合同中所约定的纠纷管辖法院与法律规定相符的,则该协议管辖条款对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深圳市生物港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上诉案》,载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指导案例 合同卷》)
经典案例 回目录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诉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裁判要旨】基于买卖合同成立的保理合同应根据保理合同确定管辖法院——金融机构为买卖合同当事人提供融资借款所签订的保理服务合同,与买卖合同之间相互独立,两者之间并不存在主从关系。因保理引发的纠纷,应根据争议的对象即保理业务合同而非买卖合同相关要素确定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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