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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伙纠纷

更新时间:2018-01-11   浏览次数:3229 次 标签: 入伙纠纷

文章摘要:

【267、入伙纠纷】1.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原来不具有合伙人身份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取得合伙人资格的民事法律行为。2.入伙纠纷,是指因第三人加入合伙企业而产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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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伙 回目录

    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原来不具有合伙人身份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取得合伙人资格的民事法律行为。

入伙纠纷 回目录

    入伙纠纷,是指因第三人加入合伙企业而产生的纠纷。

管辖 回目录

    入伙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入伙纠纷与合伙协议纠纷的区别:

    A.合伙协议纠纷为一般性的合伙纠纷适用案由,即其他合伙组织形式的入伙纠纷适用合伙协议纠纷;

    B.入伙纠纷应理解为特别规定,即合伙企业内部产生的入伙纠纷适用入伙纠纷。

法条链接 回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十三条  【入伙条件和程序】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十四条  【入伙人权利义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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