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8)经提字第11号 更新时间:2023-06-19 浏览次数:1784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裁判要旨】拆借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合同无效,当事人应返还因无效合同取得的利益。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8)经终字第85号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