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集民初字第1188号
更新时间:2023-04-29 浏览次数:274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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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案号】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集民初字第1188号
【裁判要旨】根据《合同法》第49条规定,我国法律规定的表见代理仅限于订立合同的场合,不适用于偿还借款的合同履行场合。
【裁判要旨】根据《合同法》第49条规定,我国法律规定的表见代理仅限于订立合同的场合,不适用于偿还借款的合同履行场合。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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