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7)经终字第232号
更新时间:2023-07-03 浏览次数:387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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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7)经终字第232号
【提示】合同显失公平条款的认定条件。
【裁判摘要】1996年1月2日,梁瑛、刘正儿与外贸公司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三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惟协议中关于逾期每日加罚5‰的约定,违反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刘正儿如仍无力偿还梁瑛款项,则无条件将投资股份赔偿给梁瑛及外贸公司的约定显失公平,损害刘正儿利益,应认定为无效外,其余条款均应认定为有效。
【问题】显失公平条款法院能否主动认定为无效?
【提示】合同显失公平条款的认定条件。
【裁判摘要】1996年1月2日,梁瑛、刘正儿与外贸公司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三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惟协议中关于逾期每日加罚5‰的约定,违反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刘正儿如仍无力偿还梁瑛款项,则无条件将投资股份赔偿给梁瑛及外贸公司的约定显失公平,损害刘正儿利益,应认定为无效外,其余条款均应认定为有效。
【问题】显失公平条款法院能否主动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