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怎样运用《合同法司法解释二》为建筑施工企业预防风险、创造效益 更新时间:2015-04-17 浏览次数:2890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怎样运用《合同法司法解释二》为建筑施工企业预防风险、创造效益——情势变更原则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具体运用和实践操作 文章摘要2: 目录 1一、《合同法》在建筑领域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性 2二、司法解释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性 3三、情势变更原则在我国的发展 4四、情势变更原则在国外的发展和适用 5五、我国情势变更原则出台的背景 6六、情势变更原则适用的有关要件 7七、情势变更原则的效力和法律后果 8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遇到材料、人工大幅上涨、下跌时怎么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上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7)民终字第105号 下一篇: 武汉市××公司诉重庆××××厂煤气装配线技术转让合同、煤气表散件购销合同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