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2000)民终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
更新时间:2023-07-01 浏览次数:363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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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2000)民终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
【裁判摘要】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对合同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裁判摘要】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对合同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文章摘要2:
【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判案大系》(民事卷-2000年卷),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