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经典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8)经终字第248号

更新时间:2023-06-24   浏览次数:3198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8)经终字第248号
【提示】因代理人犯罪行为致被代理人受损,且代理人股东出资不到位不具有法人资格,应由出资不到位的股东向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文章摘要2:

标签

暂无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