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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二中民终字第20914号

更新时间:2023-07-06   浏览次数:4748 次 标签: 二手房买卖

文章摘要:

【案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二中民终字第20914号
【裁判摘要】张凤和居间介绍李居仁购买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小产权房屋,其居间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居间合同无效。双方当事人均明知涉案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仍订立居间合同,对合同无效的结果都有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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