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诉中汇房产公司财产所有权纠纷案
文章摘要:
【提示】出租人不能以双方有“双方再无经济关系”的约定为由,拒绝退还押金。
【裁判摘要】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和出租人没有协商免除出租人退还押金的义务,出租人以双方签署的由其提供的解除房屋租赁关系格式合同中有“双方再无经济关系”的约定为由,拒绝退还押金,承租人提出异议的,出租人不能免除退还押金的义务。
【摘要】在签署终止协议时,出租人明知其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收取的押金尚未退还。作为格式合同的提供者,出租人既然认为“双方再无任何房屋租赁关系及经济关系”这一格式条款中包含了不返还押金的意思,此时就有义务提醒承租人注意或在协议中注明:这一条款签署后,押金不再退还,押金收据废止。出租人并未履行这一义务。鉴于终止协议里对押金以及押金收据如何处理只字未提,从“双方再无任何房屋租赁关系及经济关系”这一格式条款的文字中,不能直接推导出承租人有自愿放弃押金权利的意思表示。因此在租赁合同终止并且应交纳的费用已交纳的前提下,出租人仅以承租人签署了终止协议为由拒不返还押金,于法无据,是侵犯承租人的财产所有权。
【裁判摘要】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和出租人没有协商免除出租人退还押金的义务,出租人以双方签署的由其提供的解除房屋租赁关系格式合同中有“双方再无经济关系”的约定为由,拒绝退还押金,承租人提出异议的,出租人不能免除退还押金的义务。
【摘要】在签署终止协议时,出租人明知其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收取的押金尚未退还。作为格式合同的提供者,出租人既然认为“双方再无任何房屋租赁关系及经济关系”这一格式条款中包含了不返还押金的意思,此时就有义务提醒承租人注意或在协议中注明:这一条款签署后,押金不再退还,押金收据废止。出租人并未履行这一义务。鉴于终止协议里对押金以及押金收据如何处理只字未提,从“双方再无任何房屋租赁关系及经济关系”这一格式条款的文字中,不能直接推导出承租人有自愿放弃押金权利的意思表示。因此在租赁合同终止并且应交纳的费用已交纳的前提下,出租人仅以承租人签署了终止协议为由拒不返还押金,于法无据,是侵犯承租人的财产所有权。
文章摘要2:
【解读1】出租人不能以承租人签署了终止协议为由拒不返还押金。
【解读2】债权债务应以证据为主,不能以“双方再无经济关系”为由拒绝。
【解读2】债权债务应以证据为主,不能以“双方再无经济关系”为由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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