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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案例50号:李某、郭某阳诉郭某和、童某某继承纠纷案

更新时间:2016-06-10   浏览次数:3940 次 标签: 民事 继承 人工授精 婚生子女 胎儿保留份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遗嘱 继承份额

文章摘要:

【裁判要点】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利用他人的精子进行人工授精并使女方受孕后,男方反悔,而女方坚持生出该子女的,不论该子女是否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出生,都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
  2.如果夫妻一方所订立的遗嘱中没有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该部分遗嘱内容无效。分割遗产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文章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