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后让与担保:一个正在形成的习惯法担保物权 更新时间:2016-04-09 浏览次数:4471 次 标签: 非典型担保 让与担保 后让与担保 文章摘要: 【摘要】在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借贷合同进行担保的新型担保形式,是一种正在形成的习惯法上的非典型担保物权。这种与让与担保相似的新型担保物权,与让与担保产生的背景和发展过程基本一致。应当确认这种习惯法上的非典型担保物权,并对其进行规范,使其能够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为企业的融资进行担保,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文章摘要2: 目录 1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设置的担保的真实性质 2二、后让与担保概念的界定及与物权法定原则之间的协调 3三、全面规范后让与担保用益物权的法律规则 上一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昌民初字第349号 下一篇: 一份建筑合同引出的让与担保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