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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民四终字第23号

更新时间:2023-01-15   浏览次数:9410 次 标签: 对外担保 涉外担保 外汇担保 无效担保 担保责任 抵押设立 抵押无效 外汇管理 过错认定

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民四终字第23号
【提示】未经外汇管理部门审批的外汇担保违反我国外汇管理制度,应当认定无效。
【裁判摘要】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抵押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之间责任的承担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确认。对于因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而认定无效的抵押合同,因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均对外公开,各方当事人都应当了解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故应认定各方当事人对于抵押合同的无效均存在一定的过错。
【裁判意见】抵押合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而无效视为双方过错。

文章摘要2:

【裁判规则】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应认定双方当事人均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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