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9)经终字第175号 更新时间:2023-01-19 浏览次数:3843 次 标签: 保证期间 诉讼时效 中断 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9)经终字第175号 【提示】保证期间不因(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而中断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中国××银行山东省菏泽地区中心支行诉菏泽市××包装材料厂、菏泽市××总厂借款合同纠纷抗诉案 下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1)民二抗字第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