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物权法对权利质权制度的创新
更新时间:2015-11-05 浏览次数:434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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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交由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变价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交由债权人占有的特定财产,称为质物;债权人称为质权人,而提供特定财产出质的人称为出质人。所谓权利质权,简单地说就是以权利作为客体而设定的质权。早在1995颁行的担保法中,就有专节对权利质权作出规定。不久前颁布的物权法对于权利质权制度也设专节加以规定。与担保法的原有规定相比,物权法在权利质权制度上有这样几个创新值得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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