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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常民二初字第150号

更新时间:2023-02-17   浏览次数:5999 次 标签: 出口退税权利质押 应收账款质押 优先受偿权 质押 账户质押 特殊质押物 出口退税权 保证 物保与人保并存

文章摘要: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
【摘要】根据《担保法》第75条第4项规定,以出口退税账户托管的方式贷款,构成出口退税权利质押;贷款人在借款人得不得清偿时,有权在借款人的出口退税款中优先受偿。
【判决书字号】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常民二初字第150号

文章摘要2:

【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5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