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存单质押纠纷法律问题研究 更新时间:2015-05-14 浏览次数:1619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我国担保法规定了存单可以作为质押物,我国银行前几年也确实开展了存单质押的业务,但现在监管机构却暂时禁止了存单质押业务,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 文章摘要2: 目录 1一、据以研究的案例 2二、对本案的事实、责任认定及适用法律分析 3三、本案涉及的存单质押法律问题 上一篇: 记载“不得转让”字样汇票质押效力案 下一篇: 出质债权清偿期后于被担保债务履行期时出质人抗辩权分析——以商业银行接受本行定期存单质押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