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未办理抵押合同登记的民事责任 更新时间:2023-01-26 浏览次数:4216 次 标签: 抵押登记 文章摘要: 【要旨】当事人签订的房屋抵押合同因提供抵押物的一方的过错未办理登记,导致抵押权未能设立,合同相对方产生损失,提供抵押物的一方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非缔约过失责任。 文章摘要2: 目录 1案情 2分歧 3评析 上一篇: 抵押物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承担违约责任 下一篇: “刑民交叉”类民商事案件中若干疑难问题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