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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一中民终字第12470号

更新时间:2019-03-21   浏览次数:2951 次 标签: 土地承包经营

文章摘要:

【案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一中民终字第12470号
【裁判要旨】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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