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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平民初字第03859号

更新时间:2019-03-22   浏览次数:3855 次 标签: 土地承包经营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文章摘要:

【案号】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平民初字第03859号
【裁判要旨】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承包方出现笔误,但通过解释能够确定具体的承包方的,不能仅依此而认定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无效。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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