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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吴桥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7)吴民初字第451号

更新时间:2019-03-22   浏览次数:2966 次 标签: 土地承包经营 离婚妇女 收回承包地

文章摘要:

【案号】河北省吴桥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7)吴民初字第451号
【提示】发包方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收回离婚妇女承包地。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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