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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佛中法民五终字第664号

更新时间:2019-03-22   浏览次数:3733 次 标签: 土地承包经营

文章摘要:

【案号】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佛中法民五终字第664号
【裁判要旨】因转让人以欺诈方式订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是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但受让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消灭。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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