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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民再申字第212号

更新时间:2019-06-11   浏览次数:11878 次 标签: 刑民交叉 民刑交叉 可撤销合同 合同撤销权 最高额担保范围 最高额抵押 债务人物保 第三人物保 物权担保并存 物保并存清偿顺序

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民再申字第212号
【提示】
①查封之后因主债权产生的利息、罚息是否属于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
②既有债务人自己的物担保又有第三人物担保,是否有先后顺序?
【裁判要旨】
①贷款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而非无效合同。
②查封之后因主债权产生的利息、罚息,属于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
③既有债务人自己质押的物权担保又有第三人抵押的物担保,应当同等清偿顺序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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