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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更新时间:2015-10-25   浏览次数:1389 次 标签: 违规制造枪支罪 违规销售枪支罪

文章摘要: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第126条】: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是指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销售枪支的行为。

文章摘要2:

目录

概念 回目录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是指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销售枪支的行为。

犯罪客体 回目录

    本罪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犯罪客观方面 回目录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销售枪支的行为:

    1.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的;

    2.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的;

   3.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的。

犯罪主体 回目录

    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才能构成本罪。

犯罪主观方面 回目录

    犯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销售获利的目的。

立案标准 回目录

    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或者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或者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规制造枪支五支以上的;

  (二)违规销售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本条和本规定第四条、第七条规定的"枪支",包括枪支散件。成套枪支散件,以相应数量的枪支计;非成套枪支散件,以每三十件为一成套枪支散件计。

刑事责任 回目录

    犯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一、对单位判处罚金;

    二、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1.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A.违规制造枪支5支以上的;

   B.违规销售枪支2支以上的;

  C.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2.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A.违规制造枪支20支以上的;

  B.违规销售枪支10支以上的;

  C.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违规制造枪支5支以上的、违规销售枪支2支以上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A.违规制造枪支50支以上的;

  B.违规销售枪支三十支以上的;

  C.达到“情节严重”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法条链接 回目录

《刑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一)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的;
  (二)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的;
  (三)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条[违规制造、销售枪支案(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或者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或者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规制造枪支五支以上的;

  (二)违规销售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本条和本规定第四条、第七条规定的"枪支",包括枪支散件。成套枪支散件,以相应数量的枪支计;非成套枪支散件,以每三十件为一成套枪支散件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修正)

   第三条 依法被指定或者确定的枪支制造、销售企业,实施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定罪处罚:

  (一)违规制造枪支五支以上的;

  (二)违规销售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违规制造枪支二十支以上的;

  (二)违规销售枪支十支以上的;

  (三)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违规制造枪支五十支以上的;

  (二)违规销售枪支三十支以上的;

  (三)达到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