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渡法民初字第01561号;(2011)渝五中法民终字第04261号
文章摘要:
——商品房未竣工验收能否认定开发商承担逾期办证违约责任
【案号】(2011)渡法民初字第01561号;(2011)渝五中法民终字第04261号
【裁判要旨】开发商将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予以交付,构成逾期交房违约;同时,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不能为住户办理房地产权证,又构成逾期办证违约。住户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不再追究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符合合同约定,应予支持。
【案号】(2011)渡法民初字第01561号;(2011)渝五中法民终字第04261号
【裁判要旨】开发商将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予以交付,构成逾期交房违约;同时,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不能为住户办理房地产权证,又构成逾期办证违约。住户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不再追究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符合合同约定,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