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李×1、肖××、李×2、吴××诉赵×、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更新时间:2023-04-15 浏览次数:2078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提示】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的认定与事实不符时,能否依据其他证据划分事故责任?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人民法院(2009)合民初字第127号判决书;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北民一终字第237号调解书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