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宁民终字第3052号
更新时间:2023-06-30 浏览次数:431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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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未对出借车辆的新增违章记录进行管理的车主应否就交通事故担责?
【裁判规则】机动车所有权人在购买机动车后将之交由实际占有人占有使用,该车在短期内有多次违章记录,机动车所有权人未及时向车辆实际占有人了解情况,亦未及时对该车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约束,以致车辆实际使用人在此后因酒驾致人死亡。据此,应认定机动车所有权人对其所有的车辆未能尽到管理义务,存在过错,应当在机动车实际占有人应承担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范围内负担40%的赔偿责任。
【裁判规则】机动车所有权人在购买机动车后将之交由实际占有人占有使用,该车在短期内有多次违章记录,机动车所有权人未及时向车辆实际占有人了解情况,亦未及时对该车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约束,以致车辆实际使用人在此后因酒驾致人死亡。据此,应认定机动车所有权人对其所有的车辆未能尽到管理义务,存在过错,应当在机动车实际占有人应承担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范围内负担40%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