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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2007)栖民一初字第1192号;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宁民一终字第1497号

更新时间:2023-07-01   浏览次数:2049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问题提示】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职务行为主要依据何种标准?
【要点提示】“职务行为”是法人承担替代责任的决定性因素。确定职务行为的标准,不仅取决于是否履行了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相关条件和程序,而且应当从职权标准、时空标准、名义标准、目的标准等方面综合加以考量确定。
【案例索引】一审: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2007)栖民一初字第1192号(2007年9月28日);二审: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宁民一终字第1497号(2007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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