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2007)栖民一初字第1192号;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宁民一终字第1497号
更新时间:2023-07-01 浏览次数:2049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问题提示】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职务行为主要依据何种标准?
【要点提示】“职务行为”是法人承担替代责任的决定性因素。确定职务行为的标准,不仅取决于是否履行了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相关条件和程序,而且应当从职权标准、时空标准、名义标准、目的标准等方面综合加以考量确定。
【案例索引】一审: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2007)栖民一初字第1192号(2007年9月28日);二审: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宁民一终字第1497号(2007年12月10日)
【要点提示】“职务行为”是法人承担替代责任的决定性因素。确定职务行为的标准,不仅取决于是否履行了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相关条件和程序,而且应当从职权标准、时空标准、名义标准、目的标准等方面综合加以考量确定。
【案例索引】一审: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2007)栖民一初字第1192号(2007年9月28日);二审: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宁民一终字第1497号(2007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