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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巴民初字第2317号;(2010)渝五中法民终字第4234号

更新时间:2023-06-11   浏览次数:4022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婚内私生他人子女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裁判要旨】婚内私生他人子女的行为,虽不属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事由,但女方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男方提出赔偿请求不受一年除斥期间的限制,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
【案号】(2010)巴民初字第2317号;(2010)渝五中法民终字第4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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