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诉讼档案有关问题的复函
更新时间:2016-06-16 浏览次数:468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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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诉讼档案有关问题的复函(2005年9月15日 法办[2005]415号)
【摘要】按照《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法释[2002] 39号)的规定,当事人也可以查阅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的正卷。
【摘要】按照《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法释[2002] 39号)的规定,当事人也可以查阅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的正卷。
文章摘要2: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诉讼档案有关问题的复函
(2005年9月15日 法办[2005]415号)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诉讼档案有关问题的请示》(鄂高法[2005] 260号)收悉。
经研究,我们认为,按照《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法释[2002] 39号)的规定,当事人也可以查阅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的正卷。
此复。